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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债务清偿与有限合伙人死亡后的财产继承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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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17:36:03| 来源:中公教育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债务清偿,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债务清偿与有限合伙人死亡后的财产继承

1.债务清偿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 有限合伙人死亡后的财产继承

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债务清偿,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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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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