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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8):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进入阅读模式

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8):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9-19 16:09:11| 来源: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8):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详情如下:

cpa税法知识点78】—— 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经典习题•多选题】

下列土地中,属于法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18年)

A.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B.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用地

C.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用地

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答案】ACD。

解析: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8):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lcy7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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