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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四章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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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5:52:23| 来源: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税法要素

规定及解释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解释】所谓“收购烟叶的单位”,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例题)

【单选题】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见下一页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法》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获得中公研究院根据2019《税法》新大纲为各位考生准备的注会备考宝典|新大纲知识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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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ct7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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