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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知识点: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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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5:25:23| 来源: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意义务1、8、10)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8.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0.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例题)

【单选题】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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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ct7675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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