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收入额一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一扣除项目金额x100 %
根据增值率不同,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30 %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x40%一扣除项口金额x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50%一扣除项目金额x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60%一扣除项目金额x35%
公式中的5% ,15% ,35%为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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