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资料 > 备考指导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起止日期与备查资料进入阅读模式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起止日期与备查资料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1-08 13:47:19| 来源:中公会计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对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起止日期是什么?备查资料有哪些?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二、备查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推荐阅读:2018年个税改革对生活有哪些影响?

聚焦新个税!2019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yicy)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