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哪些证书可以扣除?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纳税人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都包括哪些呢?与财会类相关的证书有哪些可以扣除?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
与财会类专业相关的主要证书主要包括:
准入类:
(1)注册会计师
(2)会计从业资格(目前已取消)
水平评价类: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
(2)资产评估师
(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4)税务师
(5)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技术资格
(6)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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