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提到了关于子女教育经费扣除的政策,那么如果是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的支出能否扣除呢?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答案当然是:可以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因此,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子女教育经费是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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