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报给谁?怎么报?下面,中公会计小编来解答,希望对大家提供帮助。
纳税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信息可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单位)或者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要年度中间预扣预缴时享受,就直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如果想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就报送给税务机关。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更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就行了。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客户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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