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范围
(1)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6)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提示1】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还能抵税吗?
【提示2】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的抵减。
【提示3】贴标视为生产——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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