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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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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14:36:58| 来源: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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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考频】低频

【难度】简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1.检査:公民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偷税行为或偷税嫌疑的,纳税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不符的纳税人及有普遍逃税行为的行业的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按事先确定的纳税人分类、计划检査时间及检查频率而进行的检査。

3.集中性检查: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的税务检查,这种检查一般规模比较大,如以前年度的全国范围内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就属于这类检查。

4.临时性检查: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偷逃税趋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在正常的检查计划之外安排的检査。如行业性解剖、典型调查性的检查等。

5.专项检查: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对某一税种或税收征收管理某一环节进行的检查。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专项检査等。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1.全查法。

2.抽査法。

3.顺查法。

4.逆查法。

5.现场检查法。

6.调账检查法。将被查纳税人的账务资料调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

7.比较分析法。将被查纳税人检査期有关财务指标的实际完成数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分析其异常变化情况,从中发现纳税问题线索。

8.控制计算法。也称逻辑推算法,指根据被査纳税人财务数据的相互关系,用可靠或科学测定的数据,验证其检査期账面记录或申报的资料是否正确。

9.审阅法。

10.核对法。

11.观察法。指通过被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工地等现场,实地观察其生产经营及存货等情况,以发现纳税问题或验证账中可疑问题。

12.外调法。对被查纳税人有怀疑或已掌握一定线索的经济事项,通过向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査,予以查证核实。

13.盘存法。通过对被查纳税人的货币资金、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进行盘点清査,核实其账实是否相符,进而发现纳税问题。

14.交叉稽核法。国家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应用计算机将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与存根联进行交叉稽核,以查出虚开及假开发票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目前这种方法通过“金税工程”体现,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遏制作用。

【2016考题·多选题】下列方法中,属于税务检查方法的有( )。

A.全查法

B.抽查法

C.外调法

D.现场检查法

【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项均属于税务检查方法。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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