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7〕7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闭卷考试。2017年无锡考区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附件)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采用纸笔考试的形式。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2017年全省高级资格考试仅在南京市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到南京参加考试。
中级、高级资格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愿订购,网上征订网上交费,再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
二、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附件)
上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2、学历、资历条件(附件)
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和资历年限均以周年计算。
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中扣除。
3、破格报考条件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其财会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2)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4、转评报考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目前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取得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取得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会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转评人员从事上述与会计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30日。
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根据属地原则,报考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审核点,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报考人员不需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统一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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