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临床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硕士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日常考核:由带教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及《长江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中。
(2)轮转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后,由轮转科室主任、带教教师、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等成员组成3~5人考核小组,对临床轮转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轮转出科考核时应通知导师列席。转科出科考核成绩作为临床技能培训平时成绩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轮转时间并进行补考。
考核内容应包括:
①对硕士生的政治思想、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临床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②对硕士生进行严格的临床综合能力和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规范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以及临床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年度考核:由培训医院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硕士生该年度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和数量。
(4)毕业综合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按照湖北省卫计委的统一要求组织毕业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化临床技能考核的方式考核临床工作能力和技能,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3、科研与教学能力考核
(1)硕士生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方法。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2)硕士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PBL教学、小讲课等教学工作;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第四学期内完成。
七、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与临床实用性,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
2、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3、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方向,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所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核合格、完成临床轮转计划,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完成学位论文后,于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送两位评阅人;评阅人认为其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后,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培养单位和医学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参照《长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5、论文发表:为保证硕士生论文质量,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国家合法出版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
八、培养方式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及培养工作由学校和实践基地共同负责管理,学位论文盲审相关工作、学位授予工作由学校负责管理。
2、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分别负责学位论文指导和临床带教工作。
3、各轮转科室需指定带教老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
4、出科考核由出科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5、实践基地成立临床能力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生的临床轮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毕业综合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考试等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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