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函调: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政审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鉴定。政审表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后,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原件于报到时提交。
(二)复试阶段,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作弊、违纪、擅自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并进行传播、泄露复试内容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全体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一)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我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权重为50%,为减少因复试方式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复试成绩占比调低为40%,即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二)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录取与成绩查询
(一)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拍照或扫描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原件于报到时提交。
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十、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复试监督
考生针对复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62103500)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进行投诉和申诉。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研究生处
十三、其它
(一)考生所在地如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或有其他特殊困难,请立即联系我所研究生处,以便协调解决。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信息。
原标题: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www.ivdc.org.cn/tzgg01/gg/202103/t20210323_52779.htm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1
01-21
01-21
01-21
01-21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