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试流程
(1)报到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递交审核材料、登记并随机抽取复试编号。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报到现场通知为准。
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一份;
B.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红色公章)、CET6或TEM 8成绩单、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学院将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2)笔试
参照研究生初试笔试纪律要求。
(3)面试
考生按专业分类,根据复试编号随机分组,第一志愿考生首批面试,调剂志愿考生二批面试。同批考生按复试编号排序。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巡视。
5.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3)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防疫应急安排
考前3天内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考务工作。无法参加面试的复试小组成员由备用评委接替。
由考务组负责以下防疫相关任务:
(1)报到点测温及异常情况处理;
(2)复试考场测温点、临时观察点、考场教室测温及防护物资准备;
(3)应急设备准备。
六、其他事项
1.记录与公示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相关信息将同步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申诉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3.其他
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fld.hzau.edu.cn/info/1070/4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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