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及时申诉复议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
院复试申诉和举报电话:027-87282886。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十一、疫情防控
(一) 对进入复试场所的所有人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完成检查和
身份核验。
(二)复试过程中考生、复试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复试期间人员应分散就坐、分批复试,避免人员聚集。
(三)复试期间全面做好复试场地的清洁消杀工作,不留死角。
(四)校医院做好复试期间医疗保障、防疫预案及应急处理。
十二、复试注意事项
(一) 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
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对新聘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二) 我院招收全日制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要求、学费、培养
方式、奖励政策、毕业要求与本院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一致。联合培养基地都是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合作高校、研究所等。联合培养的学
生与非联培学生毕业时均授予相同的华中农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联合培养基地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华中农农业大学招生办。
(三)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要求相同;学位授予要求相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除此之外,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与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相同。
十三、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原标题: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hipin.hzau.edu.cn/info/1057/5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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