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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入阅读模式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4-08 15:58:45| 来源: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五)复试费用100元/人。

五、调剂

(一)工作流程

1、调剂信息发布

(1)学校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测算,通过研招网、研究生处官网、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硕士生调剂信息。

(2)我校硕士生调剂工作于 2021 年3月29日开始,有关专业具体缺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要求以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相关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接收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调剂的基本要求和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不接受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因其他原因申请校内专业的调剂。

(3)各专业具体调剂要求详见调剂通知。

3、志愿填报

(1)调剂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 同时填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服从学校任一调剂志愿。

(3)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时不确认的视为放弃调剂。

(4)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不少于 12 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4、调剂考生选拔与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于我校规定的调剂志愿填报时间结束 后 24 小时内进行。

(2)调剂生选拔根据调剂志愿填报专业(研究方向)按初试统考科目及自命题科目成绩进行排序。

(3)选拔人数参考分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人数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不高于缺额人数的200%。

(4)对于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即获得复试资格, 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解锁调剂志愿。

五、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的调剂考生与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分开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总分500分)×60%+复试成绩总分(总分100分)×5×40%。

(三)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录取。

(四)考生选导师工作安排在录取后进行,相关要求与程序另行制定并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网上公示。

(七)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取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疫情防控

各招生单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安全到位,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1.提前开展体温监测。提供考前14天日常体温记录,并签订《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1)。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湖北健康码”或“绿色行程卡”和《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入校。

3.考生入校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现场复试。

七、工作日程

1.3月下旬,各复试考核工作单位确定复试方案并公布。

2.3月下旬至4月上旬,招生考核单位组织复试。

3.4月中旬,确定拟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4.4月-5月,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定向协议等。

5.6月-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咨询与申诉

(一)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和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省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2.复试过程可回查。各招生考核单位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交研招办备查,要做到复试全程可回查。

3.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

4.校领导巡视制度。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巡视组,对复试进行巡视。

(二)咨询与申诉

各招生考核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查看各单位复试方案。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或录取结果公布之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诉和投诉。申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对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申诉电话:027-68890083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1年3月26日

原标题: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js.hbtcm.edu.cn/info/1025/4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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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考研网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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