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办法、通知,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理论面试、外语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
二、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划定
1.普通考生: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49分。
三、复试时间、比例及程序
1.复试时间
(一)第一志愿考生:
2021年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29日——4月5日期间进行(如遇突发状况需要推迟复试时间,学院将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调剂考生:
4月5日后,具体复试时间视调剂情况再通知,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
2.复试比例
我院各专业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5,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3.复试程序
确认参加复试(请考生发送邮件内容以“考生编号+姓名+确认参加复试(或放弃参加复试)+手机号”至邮箱jkxy6666@163.com)→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在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需验证的材料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复试开始前必须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材料须以邮件形式于规定时间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调剂考生的材料提交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到指定邮箱:jkxy6666@163.com,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按序号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
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签署,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签署。
4.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应届生),自考生出具相关在读证明。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全日制定向和所有非全日制学生)。
8.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应届毕业生:1、2、3、4、6、8;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相关专业还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材料。
(二)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如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月29日前与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由二级招生单位汇总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需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所在学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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