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十一、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⑨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⑩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2)申请我校学术学位类专业的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学术学位类;申请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须为全日制;申请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须为在职定向;
(3)须符合各学院制订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拟定本学院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调剂录取办法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2)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本学院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各学院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4)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调剂复试流程
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1)。
十二、监督
学院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及电话见下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bjtuyzb@bjtu.edu.cn,电话010-5168815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 单位
|
联系方式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邮箱:dxxyzs@bjtu.edu.cn
网站:http://eie.bjtu.edu.cn/WebHtml/yjszs/0602 电话:010-51687340
|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邮箱:jsjzs@bjtu.edu.cn
网站:http://scit.bjtu.edu.cn/ 电话:010-51685847(全日制)、010-51684519(非全日制)
|
| 经济管理学院
|
邮箱:jgyjs@bjtu.edu.cn(学硕)、mba@bjtu.edu.cn(MBA中心)、mf-center@bjtu.edu.cn(金融与统计硕士中心)、gchss@bjtu.edu.cn(工程硕士中心)、mpacc@bjtu.edu.cn(会计硕士中心)
网站:http://sem.bjtu.edu.cn/ 电话:010-51687171(学硕)、010-51688411(MBA中心) 010-51684717(工程硕士中心)、010-51684719(会计硕士中心)、010-51687046(金融与统计硕士中心)
|
| 交通运输学院
|
邮箱:ysyjs@bjtu.edu.cn
网站:http://trans.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778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邮箱:mwang@bjtu.edu.cn
网站:http://civil.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5313
|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邮箱:bfjxyyjs@bjtu.edu.cn
网站:https://mec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2896
|
| 电气工程学院
|
邮箱:dqyjszs@bjtu.edu.cn
网站:http://ee.bjtu.edu.cn/ 电话:010-51688369
|
| 理学院
|
邮箱:flyou@bjtu.edu.cn
网站:http://sci.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373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邮箱:wangz@bjtu.edu.cn
网站:http://mkszyxy.bjtu.edu.cn/ 电话:010-51683209
|
| 软件学院
|
邮箱:lilei3@bjtu.edu.cn
网站:http://ss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4092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邮箱:manzh@bjtu.edu.cn
网站:http://aad.bjtu.edu.cn/ 电话:010-51684824
|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邮箱:qlu@bjtu.edu.cn
网站:https://yyxy.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622
|
| 法学院
|
邮箱:lyijin@bjtu.edu.cn
网站:http://law.bjtu.edu.cn/ 电话:010-51682934
|
| 在职专业学位中心
|
邮箱:lilei3@bjtu.edu.cn
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电话:010-51684092
|
| 研究生院
|
邮箱:bjtuyzb@bjtu.edu.cn
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微信公众号:bjtuyzb 电话:010-51688153
|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bjtu.edu.cn/cms/zszt/和微信公众号:bjtuyzb,及时获得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如有具体问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
附件: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pdf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告知书.pdf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4-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pdf
原标题: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gs.bjtu.edu.cn/cms/item/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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