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要求参加复试,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咨询与申诉
1.信息发布:
学校复试、录取等信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发布,学院复试、录取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xidian.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891244
电子邮箱:yzb@xidian.edu.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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