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差额复试的比例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个人陈述
(3)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4)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 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复试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上述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于3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stjb@sina.com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不
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 时间 | 内容 | 方法 | 参加人员 |
| 3月17日 9:00~12:00 | 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 | 腾讯视频会议 | 全体考生 |
| 3月18日 13:00开始 | 外科学复试 | 腾讯视频会议 | 外科学考生 |
| 3月19日 9:00开始 | 放射影像学 | 腾讯视频会议 | 放射影像学考生 |
| 3月19日 13:00开始 | 内科学复试 | 腾讯视频会议 | 内科学考生 |
四、考生远程网络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请提前下载、安装、熟悉腾讯会议系统,并准时参加考生远程复试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正式开考后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登录指定考场系统,且未致电我院复试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2)测试及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经审核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3)考试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要求电脑连接wifi,手机连接4G/5G,一旦出现其中一个监视器失去网络连接,
将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另一监视器监控范围。根据情况重新更换考试试题,再次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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