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1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同,2021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 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1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八)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章程、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原标题: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90920110063091915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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