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七、调剂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除特殊的专业学位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八、疫情防控措施与应急事件处置
1.建立工作人员及复试专 家健康台账。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复试前14天无发热、无出行、无与湖北人员及感染人员接触史。复试期间控制人员流动,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校门、考场均须进行体温检测。(责任部门:保卫处)
2.做好复试考场安全保护工作。复试考场应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设备,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消毒,确保安全。(责任部门:后勤处)
3.设立疫情处置医疗组,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的工作人员,提出诊治措施。(责任部门:校医院)
九、复试过程保障措施与应急事件处置
1.技术保障。负责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工作,确定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对应用软件的平台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对网络问题、设备问题等突发应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并确保技术兜底保障。(责任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2.舆情处置。负责复试工作中的舆情监测和及时处置。(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3.答疑解惑。及时解答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考生明确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等。及时收集考生信息,对个别考生由于家庭困难或身患残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采取同等同质的其它复试手段。及时妥善处置考生复试遇到的其它问题,保障复试无遗漏。(责任部门:研究生院、相关二级学院)
4.后勤保障。负责复试过程中的水电保障、防疫物资保障等。(责任部门:后勤处)
5.综合协调。协调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突发事件。(责任部门:校办公室、研究生院)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附件见官网 http://yjszs.hunau.edu.cn/sszs/zytz_1592/202005/t20200508_282741.html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原文链接:http://yjszs.hunau.edu.cn/sszs/zytz_1592/202005/t20200508_28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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