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政审表、缴费凭证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4)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重复缴费。
(4)考生可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6月7-8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733室)领取。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调剂的考生于3月25日(星期日)上午9:30到理学楼344室进行资格审查并了解复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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