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助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脱产学习的日制研究生(不包括MBA学生)。
2.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国家助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日制研究生(档案关系转入我校)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3.评定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10个月平均发放(7、8两个月不发放),自研究生注册入学当月起计发。
4.暂停或终止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的情况: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退学等手续的;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已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
(三)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良好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
2.奖励标准及比例: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比例 |
30% |
40% |
≤30% |
|
标准 |
18000元/生/学年 |
15000元/生/学年 |
12000元/生/学年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比例 |
30% |
40% |
≤30% |
|
标准 |
18000元/生/学年 |
15000元/生/学年 |
12000元/生/学年 |
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社会工作、获奖及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每年评定一次。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2月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3-31
03-31
03-24
03-24
03-24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