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税: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扣税义务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交纳。
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原煤)、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应交资源税=单位税额*课税数量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
无偿转让房地产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40%、50%、6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的一种级差资源税
应纳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3-23
03-23
03-23
03-23
03-23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