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士官,最近老家准备要拆迁,而现在我的户口已经注销,由于老家的政策是拆迁补偿是按户口人头计发的,如果我结婚配偶在户口上的话,就可以多分60平米的房子,但她现在随军户口在驻地,我想问下,我现在能把老婆的户口迁到我原先的户口上吗?该怎么办?
答复:
你好战友,关于现役军人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被拆迁补偿的问题,根据下面的政策规定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也有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但对于你所提及的想把配偶户口迁移到你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话,这个问题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参考,各地的户籍政策也不一样。
据小编了解,现在大多数农村,对进村的外来户口把关都特别严,比如户口不是农民的不允许迁入,征地拆迁期间不允许迁入等等。
部分可以迁入户口的地方,也只能选择投靠的方式,比如近亲属投靠迁入也就是说你的妻子可以投靠你的父母,因为你的妻子是你父母的近亲属。
另外你的子女是属于你父母的直系亲属,直接可以把户口迁到你父母的名下,这一点全国是统一的。
所以,建议你或者家人可以在入伍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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