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军人考试 > 军转干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公共基础知识:诉讼法中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对比进入阅读模式

公共基础知识:诉讼法中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对比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5-03 16:28:41| 来源:

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

管理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常识|其他常识

【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这部分知识点主要是记忆为主,但很多同学特别容易记混淆。现在我们为各位考生做一个知识点的总结,以方便大家更有效率地进行备考。

一、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练习题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重大涉外案件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故本题答案为B。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案件

D、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本题答案为ABC。

更多公共基础常识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责任编辑:liberty)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