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补报名时间内在相关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注:本文摘自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发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jszzb.gov.cn/info_123.aspx?itemid=3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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