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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608人)进入阅读模式

2021江苏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608人)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10-30 20:24:15| 来源:泰州党建网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时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00-12月18日24∶00。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联系。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1.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招考职位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等。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对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泰州党建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者。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录程序。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体能测评)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人选信息在泰州党建网公布。

录用体检工作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六)考察(政审)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七)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泰州党建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批前需报省主管机关审核同意。

拟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拟录用人员逾期未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考录政策咨询:0523-86886805、86886803(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考务技术咨询: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989632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网 址:

泰州党建网 http://djw.taizhou.gov.cn

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职位计划表.xls

2.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3.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xlsx

原标题: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jw.taizhou.gov.cn/art/2020/10/30/art_59057_2828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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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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