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去招聘现场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及具体招聘信息,并经常关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发布的与本次招聘活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须凭入场券入场报名。为方便索取入场券,应聘人员从5月10日起,可到长春人才市场(安达街229号)、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春大街602号)、居住地所在社区免费领取,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到本校就业指导部门免费领取。另外,在博览会期间,博览会组委会同时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一号门和五号门设置入场券发放点。
3、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审验报名资格合格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外地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持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到现场报名。
6、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应聘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到报名现场仲裁处(D厅35号展位)提请仲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日期为2010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公共基础知识 8时至9时30分
专业知识 10时至12时。
2、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别以30%和70%计入终笔试成绩。
3、 查询成绩:7月18日起,考生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要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人社局和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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