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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及官网查询结果;
(5)教师资格证及官网查询结果(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6)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行程卡”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B类、C类岗位需提供浏阳户籍相关资料(或在编证明)。C类小学岗位还需提供取得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内两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辖区教育发展中心财务专用章>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8)报考(选调)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还须提供浏阳籍相关资料(在编在职证明、专业英才认定文件等)、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5)。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为我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其中浏阳籍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岗位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核采取片段教学与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音乐、体育等有方向限制的岗位基本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方向技能,以上岗位基本技能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4.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片段教学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即片段教学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6. 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程序执行考察(资格终审)。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1.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2. 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浏阳市城区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 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公示、聘用
1. 选岗结束后,考察合格且参加选岗的人员即为拟聘用(选调)人员。
2. 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拟聘用(选调)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不低于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有关规定
1. 拟聘用(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七、其他事项
1. 招聘(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3. 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4.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6.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报考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x
原标题: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及选调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zwgk_1/kszx/202111/t20211123_10360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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