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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开封大学官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被聘用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开封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待遇。
四、计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三)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开封大学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纪律与回避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23810026(开封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22613658(开封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kfdxjw@126.com
七、附则
解释权归开封大学2021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开封大学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开封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效20211108
文章来源:http://rsj.kaifeng.gov.cn/news/7479.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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