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天宁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61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60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天宁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一、领证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领证地点: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大楼辅楼,一楼政务大厅18号窗口。咨询电话:0519-69660622。
三、领证要求:
1、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领,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2、照片未交人员带上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上下贴好双面胶)。
3、因怀孕体检项目未完成人员暂缓领取,一年之内补检完未检项目并合格后再领取。
4、现场领取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5、领证当天请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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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名单.xls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原标题:关于天宁区教育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结…
文章来源:http://www.tn.czedu.cn/html/article5128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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