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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第二次被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领证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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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2:08:51|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

一、领证对象:

参加江北新区2021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半年第二次现场确认且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关于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教师资格结果的告示》(http://www.njnaedu.cn/jytzgg/content_324348)。

二、领取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

三、领取时间:

9月22日,8:30-17:00(中午正常办公)。

四、领证要求: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记住领取证书的序号,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2.证书确需代领,被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个人委托书(见附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3.尚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截止到2022年7月9日),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五、疫情防控须知:

领证人员须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领证地点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领证地点。领证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附件:个人委托书(见下)

点击下载>>>

个人委托书.docx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9月14日

原标题:关于江北新区上半年第二次被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领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jnaedu.cn/jytzgg/content_325783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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