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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教师岗(岗位代码:B2101-B2107)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专业教师岗(岗位代码:B2108-B2112)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非专业教师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1:2及以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二)试讲
试讲满分100分,专业教师岗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主要从考生试讲时的语言表达、仪表教态、讲授内容、逻辑思维、PPT、课堂组织、教案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专业教师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非专业教师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专业教师岗(岗位代码:B2101-B2107)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非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2108-B211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专业教师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非专业教师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专业教师岗试讲与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非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九、体检
体检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及入闱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
十、考察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5280608、0991-5281423、0991-339200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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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021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2021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2021年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07/db099b6f0a414d97901f950a582cc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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