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第二轮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公布》和《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公布》,现将2021年永春县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审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入围考生(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审核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携带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 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能体现招聘通告中关于户籍要求的佐证材料。
3.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编外合同教师需交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者,应保证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7.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8. 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学位认证报告1份。
9.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10.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11. 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审核。
3.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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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入围考生名单.xlsx
永春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tzl/ycjy/tzgg/zwgk/zfxxgkzl/xzbm/jyj/ml/202107/t20210719_25894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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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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