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由体检医院交认定机构)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建议背胶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证书发放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7月份在茌平政府网(www.chiping.gov.cn)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请申请人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取证书。
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参加现场确认,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排队时注意间隔一米。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咨询电话:0635—4267727(教体局教师工作科)
0635-4227066(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
点击下载>>>
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茌平区第二批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cpxxgk/xzfbmxxgk/cpxjyj/202106/t20210615_3627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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