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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山东泰安市泰山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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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17:26:42| 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泰山区(包含泰山景区)的中国公民,同时符合泰安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其他对象范围条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点半前),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

2.地点:泰安市中医二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东岳大街46号中医二院东院(志高银座东100米路南)。联系电话:6112277 ,13156977888。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体检表已由体检中心统一打印,申请人可携带照片现场粘贴即可。体检结束,体检表由体检中心统一送至认定点,申请人可记录个人体检编号,以方便到认定点查询。)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喝水,待医院抽完血后再吃饭、喝水。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直接交到体检医院收费处。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即可离开医院,体检表交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认定机构。

原标题:泰山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1/4/20/art_193058_10289839.html?xxgkhide=1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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