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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春季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知进入阅读模式

2021春季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4-22 08:21:59| 来源:恒山区人民政府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按体检表要求附化验单,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2016年及之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9.本人小2寸免冠照片一张(白色背景,与网报同版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10.申请人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在现场确认点领取。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

现场认定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28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现场认定地点:

恒山区北三路57号恒山区教育局205室

咨询电话:0467—823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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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原标题:2021年春季恒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

文章来源:http://jixihengshan.gov.cn/xw/tzgg/202104/t20210421_230294.html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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