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落实《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湖北省天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农村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育教学需要,2021年天门市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农村初中教师60名,农村小学教师80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各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1. 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2. 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天门市在编公办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天门市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至4月10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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