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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安徽利辛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20上半年安徽利辛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7-02 18:04:08| 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从2020年起,统一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及医院:7月24日—7月28日,早晨7点空腹到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7月27日—7月30日,体检后携带医院缴费单和确认材料到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港口路原电大院内)。

二、认定范围对象

利辛县教育局面向全县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利辛县的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利辛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利辛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利辛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利辛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利辛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利辛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进行查看。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医院体检: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在7月24日—7月28日到利辛县中医院内科大楼二楼体检中心(港口路和向阳路交叉口),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申请人凭医院缴费单参加现场确认,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交至县教育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需复检人员,县教育局会通知本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7月27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17:30。

2.确认地点: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港口路原电大院内)。

3. 确认要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要求认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绿色“安康码”、“行程卡”,并提交“申请认定人员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认定。

4.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利辛县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驻利辛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利辛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等教育学历信息,现场确认需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须提供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已同步更新有效期限。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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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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