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材料按受理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和受理。
各认定机构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等由当地根据实际发布,肇庆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师范毕业生成绩单
师范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未显示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现场审核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时要服从指挥并做好个人防疫保障措施。
(二)申请人要及时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五)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肇庆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肇庆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肇庆教育号)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官方信息,切记勿信谣勿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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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肇庆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zhaoqing.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2103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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