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告,招聘岗位457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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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一)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二)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科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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