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人职位表,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吸引学业优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宿豫区教育系统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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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人职位表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师范生培养院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师范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四)除“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师范生培养院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师范毕业生须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二等奖学金2次,或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得报考。
(七)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八)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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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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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0人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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