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其中包括:①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岗人员,能提供教务处确认的教学任务书;②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9月1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预申报调查表》(详见附件1)盖上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调查表电子版请发邮箱(),未登记在调查表上的人员,人事处不予受理。
2.9月16日至9月23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3.9月26日至27日,申请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详见附件2)在附件材料中下载并自行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照片与资格认定申报材料中所交照片须一致。我校指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南京市第二医院(钟阜路1号),体检费用自理。届时人事处安排专人在体检现场负责相关事宜。体检指标都正常,体检报告结果要填写“合格”,所有体检检查单要全附在体检表背面。
4.9月30日前,组织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待通知,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可以免测。
5.10月14日至15日,申请人根据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所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装进材料袋并贴好封面(详见附件4),到人事处师资科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将在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注:材料袋封面不得手写)
6.10月17日至18日,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进行集中认定并公示。
三、申请流程要求
申请流程要求详见附件6,请认真阅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并按步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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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预申报调查表.xlsx
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pdf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x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docx
粘贴相片页.doc
用户手册(申请人)
人 事 处
2019年9月11日
原标题: 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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