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认真查看每个认定批次的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应届毕业生不符合第1批次的申报条件,如果在第一批次进行申报,可能导致无法在2019年前半年完成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已申报人员批次的权限)。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中国教师资格网因故实行关闭期间,申请人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用户确认功能不能使用,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站关闭通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
【特别提示】
1.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里报名,同时需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信息。
3.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应根据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选择。
4.申请人对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任何机构、团体、个人替代申请人申报,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 体格检查
兴庆区指定体检医院为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兴庆区玉皇阁北街128号)。
体检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7日
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按认定教师资格检验标准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只对当次认定有效);
2.在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体检表中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项目,如有隐瞒,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3.将《教师资格体检表》贴上与网上申报时上传同底照片,填好个人基本信息,每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要求见附件2)
5.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在跨省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
(三)现场确认
认定工作开始前,请申请人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好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毕业证的2015(含2015年入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近期本人证件照等基本材料。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具体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3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非工作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25号)。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查验。
2.户籍:兴庆区户籍、居住地为兴庆区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查验;在兴庆区学校就读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原件查验,不需要另提供本人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证书:经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无法验证通过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个人承诺书》:原《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个人承诺书》替代。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不需再提交纸质《个人承诺书》。
6.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自行验证,现场不需再提交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正规证件照片,尺寸:2.5cm*3.5cm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轻微粘贴于《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照片张贴处(见附件3)。
【特别提示】提交符合规定尺寸的证件照,提交不合格照片致使证书无法如期发放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给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不需要申请人本人提交此项纸质材料。体格检查项,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体检结论确认以指定医院的反馈表和总结为准,个人体格检查表在现场确认完成后,交由申请人个人保存。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关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非申请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如果因此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户籍、居住证(有效期)等项,由认定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核查。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所有提交认定材料合法、合规。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关注认定信息。
申请人可加入以下QQ群,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我们将及时发布在QQ群里,请申请人随时关注。
QQ群:775629561、679526263、855403943(任选一个群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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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各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docx
2.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docx
3.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docx
4.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docx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原标题:2019年银川市兴庆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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