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一旦产生,其主体之间就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无所谓法律关系。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表明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变化的三种基本情况: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如因委托培养合同的签订产生了用人单位与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主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如学校与企业间的委托培养学生因原委托企业破产而改变委托方。
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则归于消灭。
【习题1】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特定的( )。
A.政治关系 B.经济关系 C.社会关系 D.文化关系
【答案】C。解析: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是一种社会关系。
【习题2】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 )。
A.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 B.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
C.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 D.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答案】A。解析: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
【习题3】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最基本的形态是( )。
A.法人 B.企业法人 C.自然人 D.非企业法人
【答案】C。
【习题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中,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是( )。
A.学生的受教育权 B.学校的教学设施
C.教师的教育经验 D.教师与学生
【答案】A。解析:B、C选项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D选项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习题5】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是( )。
A.法律规范 B.法律事件 C.法律权利 D.法律义务
【答案】B。解析: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是符合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条件的法律事实。
中公教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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