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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2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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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18:30:44| 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事业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查询被考察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然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批,义务教育学校的经镇(街道)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区属学校的直接报区教育局审批。

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五、其他事项

(一)经顺德区教育局公布确定进入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本批次招聘,否则按不诚信应聘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学校对照招聘基本条件,结合本校招聘岗位(学科)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岗位(学科)招聘条件要求和设置有关特定条件,如学历、学分绩点、职称要求、学科专业的特定方向等。

(三)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属于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

4.2015年11月以来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确定拟聘后自动放弃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局。

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监督电话:。

各镇(街道)教育局咨询电话:

大良教育局;容桂教育局;

伦教教育局;北滘教育局;

陈村教育局;乐从教育局;

勒流教育局;龙江教育局;

杏坛教育局;均安教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附件1:2019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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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jsks_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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