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辽宁特岗教师考试临近。辽宁分校小杜老师为大家带来法律法规关于学生权利的精彩讲解。
首先是受教育权。学生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题干中如果出现“劝退”“开除”这样的关键字眼就属于侵犯受教育权行为。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比如,不让学生上课、不让学生参加考试、不让学生使用教育设施等。公正评价权,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考生需要注意一点,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对其进行的操行评定要客观公正,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其次,人身权是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比如,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要安全卫生。不得向学生出售暴力色情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人身自由权表现为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人格尊严权涉及的内容很多,比如给学生起外号、罚站罚抄、按成绩好坏排座位等都属于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有时候我们的隐私权不知不觉中就侵犯了。比如,未经学生的允许公开考试成绩的做法就侵犯了隐私权。还有老师当中宣读同学的情书也是侵权行为。
最后,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考试中较常涉及的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比如,老师没收学生的课外读物拒不归还就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同学中有谁过生日,我们可以送礼物表达感情。学生有权接受他人赠予的礼物。
好了亲爱的同学们,经过小杜老师耐心的讲解后,你掌握了学生的权利吗?我们通过几道题目加以练习巩固。
现实教学活动中仍存在教师对学生谩骂、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这是不尊重学生的( )。
A.人身自由权 B.隐私权
C.人格尊严权 D.荣誉权
【答案】C。解析:题干中出现的“谩骂”、“体罚”和“变相体罚”等字眼属于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故本题选C。
李老师未经同学同意,将全班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张贴在了教室里,此做法侵犯了学生的( )。
A.姓名权 B.受教育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答案】D。解析:未经学生允许,张榜公布考试成绩的做法就属于侵犯隐私权,故选D。
好了,通过几道题目的检测,同学们有学会了吗?大家还要做题加以复习哟!
中公教育解析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公教师考试
回复“教育理论”即可查看教师考编两学各章节练习题
回复“视频示范”查看各学科视频示范!

注:本文章用于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版权为“中公教师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或摘编。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公教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教师招聘网频道)
及时掌握教师招聘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4日 -21日 | |
| 2月14日 -17日 | |
| 2月14日 -9月28日 | |
| 2月10日 -17日 | |
| 2月14日 -18日 |
01-18
01-18
01-18
01-18
01-18
01-18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